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即2019年考研國家分數線于3月15號下午發布,喀什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已經發布,政策公告里面涉及了學院調劑條件,考生及時查看碩士研究生調劑的信息,陜西文都考研網 持續為您提供院校調劑信息,一起來看一下吧,如有需要及時加入陜西文都19考研交流群。
復試錄取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為全面落實教育部關于印發《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8〕5號)、教育部關于印發《高校考試招生管理工作八項基本要求的通知》(教學〔2018〕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和《關于做好自治區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19〕29號)的精神與要求,確保我校復試、錄取環節的各項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和教育廳關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及相關指導意見,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原則。面向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人才需求實際和學校發展實際,復試、錄取嚴格限定在國家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授權的學科(類別)、專業(領域)內,按上級主管機關核定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類型和計劃規模進行。
二、堅持科學選拔、誠信評判的原則。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成長規律和培養規律,優化人才選拔的機制程序,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并將思想政治素質、品德和誠信考核納入復試工作,強化對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誠信要求,確保生源質量。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執行招生紀律,強化信息公開,做到過程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管理規范,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四、堅持立德樹人、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原則。在對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礎上,以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為重點,突出和加強思想道德素質、誠信及心理素質等的考核,切實保證入學碩士研究生政治立場堅定、具備潛心學習和研究的能力且身心健康。
五、堅持客觀評價、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嚴格執行復試和工作人員審查、回避制度。實行業務課考試、綜合素質考核評定分工負責集體議定制,強化測評標準的統一性、測評結果的準確性和測評過程的規范性及監督的有效性,科學設定專業素質、思想政治素質、心里素質等測評內容,優化成績量化計分辦法,形成錄取結論。
六、堅持以人為本原則。增強服務意識、安保意識,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做好前期預判和應急機制準備,保證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質量、效益和水平。
七、堅持監督工作貫穿復試錄取全過程的原則。紀檢監察部門要重點監督復試出題、印卷、評卷、面試、調劑、錄取等環節,嚴格保密制度,明晰責任,嚴格執行錄取政策和規范操作,對違紀違規現象的將實施責任追究。
第二章 組織機構
一、學校成立了由主要校領導為組長,紀檢監察、研究生處及研究生培養學院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喀什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巡查督導工作小組。負責對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錄取等環節的各項工作的領導、統籌、巡查、監督和管理,制定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等。
二、各研究生培養學院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并確定一名監督人員,負責制定實施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的具體辦法;根據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求,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試卷、場地、經費等,組建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落實其內部職能分工,參與并承擔考生報到、資格審查、調劑、面試等復試工作,做好研究生處與各學科復試小組的聯絡。
三、各學科復試小組在學校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確定考生面試的程序、考核內容和結果,并具體實施思想道德素質、專業面試、實踐創新能力及心理素質等方面的考核,在此基礎上形成錄取建議,經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形成錄取結論并報研究生處。
復試小組成員須在復試前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統一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標準,考生復試結束后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后集體討論形成復試結論和錄取建議,面試的現場記錄、面試結果的統計匯總和錄取意見學院的監督人員須簽字,嚴禁面試結果的隨意性或由個人說了算的情況發生。
四、研究生處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具體組織安排、協調復試錄取的各項工作,協助、指導和督促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匯總各學院的錄取結論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第三章 復 試
一、復試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質、專業素養、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等,凡報考和調劑我校的考生,均應按要求參加由我校組織的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的考生是指參加全國統考進入教育部公布的二區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被確定的復試考生遵循第一志愿(學科專業、專業方向)優先的原則;同一學科專業、專業方向遵循高分優先的原則;上線考生不足的學科專業調劑完成。
三、符合我校復試要求和條件的考生,按要求完成報名和調劑申請、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審核通過后方獲得復試資格。
四、復試采取差額形式進行,各學科(專業)復試差額比例按招生計劃的120%執行。
五、復試類型、對象及條件
復試包括第一志愿復試、破格復試和調劑復試三類。
(一) 第一志愿復試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參加學校組織的第一志愿各專業復試,其初試成績須滿足下列條件:
1、非少數民族考生(含享受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后),其初試總成績及各單科成績均須達到2019年國家規定的相應學科門類B類考生的基本要求。
2、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指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其初試總成績及各單科成績均須達到2019年國家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的基本要求。少數民族考生的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少數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的考生其初試總成績不低于248分,英語不低于30分。
(二)破格復試
破格復試僅限于報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
1、政治理論和專業課成績達到復試基本要求,英語或者總成績(其中之一,不含雙破考生)低于國家規定的相應學科門類B類考生的基本要求3-5分(含)以內;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不在破格之內;
2、專業科目初試成績特別優異或在各項獎勵及科研創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現;
3、破格考生在參加復試前,須向研究生培養學院,提出書面破格申請(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現、學業表現等的自我鑒定),并附本人初試成績復印件、大學成績單(限應屆畢業生)、各類獲獎、科研成果原件和復印件及培養學院的書面推薦意見。學院初審通過后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是否錄取。
4、學校按照招生計劃的3%對破格名額實行總額調控。
5、破格復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三)調劑復試
在招生規模允許的條件下,學校接受第一志愿報考單位不是我校的考生向我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調劑,并面向調劑考生組織調劑復試。
參加我校調劑復試的考生,須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擬調入專業在我校招生專業目錄內,且符合該專業報考條件。
2、初試總成績及各單科成績均達到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以及擬調入專業的B類考生的基本要求。
3、擬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擬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外語須是英語)應相同。
5、課程與教學論和教育碩士專業的調入和調出在考試科目的要求上可適當放寬。
6、其他要求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考生調劑我校,其初試總成績不低于248分,英語不低于30分,且統考科目須相同,專業考試科目應相同或相近。
●所有調劑申請必須在2019年3月20日至4月25日,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網址:http://yz.chsi.com.cn/tjxx/)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需要調換專業的考生,也必須通過調劑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學校不接受屬于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第九章所列的不允許調劑專業考生的調劑申請。
●一志愿和調劑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的招生計劃余額,學校根據實際,優先向生源質量高、需求大的學科專業傾斜。但不允許將專業學位碩士計劃向學術學位碩士計劃的逆向調劑;非全日制招生計劃也不得向全日制招生計劃逆向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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